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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甘肃省人社厅上班怎么样
还不错。省人社厅单位很好,是关系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的事情的单位。是原来的劳动局和人事局经过机构改革后合并而来的。在这个单位工作是很有发展前途的。现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部门。主要负责辖区老百姓工作就业,劳动保障和各种形式的与劳动就业有关的工作。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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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事局在哪?
在南关十字百安购物的西面(酒泉路),楼体上有兰州市政务大厅的字样,走过去有个观景的电梯上8楼,一直往里走,就能看到。需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如果是城关的生源在那可以直接注册完,如果是其他区的,在市人事局报到完后还要去自己区上在报道一次。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是什么?
0931-8960031,也可以尝试打118114转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由原甘肃省人事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整合组建的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09年6月24日正式成立运行,这也是甘肃省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启动以来第一个正式挂牌运行的政府组成部门。设立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甘肃省公务员局、甘肃省外国专家局同时挂牌。
护士工资提高10%的政策
据甘肃省人事局、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财政厅《转发提高护士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事〔1998〕3号),《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甘工改办〔1985〕108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重新调整我院护理人员提高护士工资标准的范围。
一、享受10%护士津贴岗位的范围
凡在病房、放射科、门诊、手术室、急救中心、重症监护室、消毒供应中心、内镜室、导管室、血液透析室、诊区治疗室、体检中心、护理外勤队、、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主任护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在医院护理部专职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护士。
均属于享受10%津贴岗位的范围,除上述护理岗位外,在其他科室聘为护士职务的人员,不列入执行范围。
二、相关规定
1、从事护理工作不满20年的护士,调离护士工作岗位后,10%护士津贴的部分不再享受,并执行新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
2、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护士,因工作需要,经医院批准调离护理岗位后,在我院从事其他工作者,享受10%护士津贴的部分。
3、凡是本人要求调离护理岗位的,经医院同意调离护理工作岗位者,即使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也一律从调离后第2个月起停发10%护士津贴部分。
4、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工龄满20年,调入我院未从事护理工作的不得享受10%护士津贴。
甘人事〔2002〕40号文件在哪里找
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财政厅官网。
甘人事【2002】40号文件是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省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简称甘人事。1950年初,甘肃省人民政府成立后,省级人事管理机构是民政厅干部科。1951年9月,成立甘肃省人事厅,1955年改为甘肃省人事局,1959年改为甘肃省民政厅人事局,1963年改为甘肃省人事局,1995年又改为甘肃省人事厅。
穆永吉书法好不好?
穆永吉,回族。甘肃天水人。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甘肃省人事厅副科长,中*山丹、高台县委副书*,甘肃省人事局处长,中*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甘肃省人事局局长,中*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甘肃省民委主任、省政协秘书长,甘肃省副省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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